3亿元的离婚财产纠纷案在最高法院开庭

发布时间:2020-10-21 02:25:15


  全国诉讼标的最大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二审。案件所涉及财产超过3亿元。

  此案原告张某1996年与被告余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张某发现丈夫余某有外遇,。2001年5月,婚姻关系。2002年8月,,要求分割被告余某在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25%的股权,以及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5年其股权所产生的收益。所涉及财产总额超过3亿元。张某还主张根据余某隐瞒财产和存在婚姻过错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减少余某的份额。经过为时两年多的审理,,判决被告余某在大连长江公司拥有的25%股权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收益的50%归原告张某所有。

  张某不服,。她认为,,难以执行。此外,,而除余某在婚前获得的大连长江公司15%的股权外,另10%的股权,即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余某投资所获得的股权,应确认为双方共同财产。张某还表示,,减少余某的财产分割。张某主张共同财产的六分之五归她所有。

  被告余某没有上诉。

  在16日的二审开庭审理时,原告张某及其两名代理人出庭。被告余某与一审一样,没有出庭,只委托两名律师代理出庭参加诉讼。双方在庭审中出示了有关的证据,并围绕余某在大连长江公司的股权是余某个人的财产,还是余某任董事长的华力公司投资大连长江公司所拥有等问题,陈述了各自的观点。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