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无奈提出离婚 瘫痪七年丈夫大度同意

发布时间:2019-08-17 22:08:15


丈夫因意外下肢瘫痪,妻子苦守七年终提出离婚,为让妻子另觅“幸福”,丈夫大度同意。2009年8月5日,会泽县人民法院待补法庭联合司法所及村委会巡回调解一起离婚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朱某与袁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2002年,袁某外出打工时不慎被石头砸伤下肢,致其瘫痪,长年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照顾袁某、儿子及从事农业生产等家务全由女方朱某一人承担。为补贴家用,2006年初,朱某外出打工至今,4岁儿子一直随袁某及其父母生活。


  调解过程中,朱某表示:走到今天这一步,自己无可奈何,在外面奔波劳累不容易,可以尽自己最大能力适当补助袁某,并愿意带领抚养儿子,不要袁某出一分抚养费。袁某也感慨的说:“我能够正视现实,不再拖累朱某,同意离婚;她在外边打工也不容易,哪还能要她补助。儿子是自己的精神支柱,要自己带领抚养。”最终,双方协商一致,由袁某带领抚养孩子,朱某一次性支付抚养费6000元,夫妻共同财产、朱某嫁妆等等都归袁某带领抚养孩子所有。


  按下手印那一刻,朱某失声痛哭,抱着4岁的儿子不忍离去。袁某的母亲拉着“儿媳”的手,颤颤的说:“孩子永远是你们的孩子,以后你一定要常常回来看她,我们都希望你能过上还日子。” 朱某又与袁某及其家人进行一些交谈,才泪流满面地走出“家门”。这场面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