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请求权,请求什么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05 01:14:15


  核心内容:离婚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无过错方当事人才有离婚请求权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下面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请求权。

  在离婚纠纷中,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这里的损害赔偿即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就物质损害赔偿而言,应当按照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就精神损害而言,。

  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具有离婚请求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离婚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对于当事人不知道离婚请求权损害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避免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未得到保护。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以下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当事人才有离婚请求权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一、重婚

  重婚行为不仅应做民事赔偿,同时,理应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在我国刑法中就明确规定了重婚罪。因此当重婚行为发生时,无过错方一方面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还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过错方的刑事责任。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就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偶尔、断续的共同生活。对这种情形,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笔者认为,只要这种行为给对方或者家庭造成了重大损害,就可以要求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