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铁饭碗”

发布时间:2019-08-11 12:28:15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

  有网友提问:听说新《劳动合同法》中有被雇用者与单位签过二次合同后,用人单位就不能再解雇该被雇用者?

  李援回答说,这个问题是许多人都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连续签两次固定合同后再续订劳动合同时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一个终身制的“铁饭碗”,用人单位就不能再解雇。这是一种误解。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就表明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不确定的,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时就可以解除。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并没有受到影响。

  ▲ 不会让用人单位“请神容易送神难”

  有网友提出:按《劳动合同法》,“请神容易送神难”,企业会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吸纳社会劳动力吗?

  对此,李援认为,《劳动合同法》并不会造成“请神容易送神难”的现象,《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用工制度更加规范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行使劳动权利的双向自主选择通过劳动契约关系得到实现,这种情况下,对于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企业也会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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