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强制执行财产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17 02:59:15


  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以后都会选择离婚,如果能协商好财产的分割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财产分割产生了争议就会起诉强制执行,那么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一年的开始时间为离婚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

  三、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程序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才能启动,并且还有一年的申请期限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一年内没有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就只能采取其它方式了,,在实际操作中,运用最多的是冻结财产。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