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专利诉讼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31 11:32:15


        根据专利法,: (1)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2)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 (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4)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5)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6)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7)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审判的案件,首先要由原告提出起诉状,写明当事人(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由被告在收到后15天内提出答辩,,并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和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采取两审终审制,,不得再行上诉。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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