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29 20:48:15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劳动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社会保险缴纳办法,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的司法解释和判例,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规定和缴纳办法,及使用医疗保险金及失业保险金的情况及程序,还有各地的关于社会保险的具体规定,及相关的劳动保障的内容等 。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和用人企业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的统称。这里仅介绍几种主要制度。

  (1)安全卫生责任制度

  它是指企业各级领导、职能科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的制度。主要内容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总工程师负安全技术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各级生产组织负责人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实行“三同时”原则,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①有关部门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必须同时对安全条件进行论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立项。企业主管部门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相应措施和设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投资概算内。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预算时,应将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②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卫规程和设计规范设计,不得随意降低安全卫生设施的标准。③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

  (3)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是指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生产法规、基本知识、操作技术教育的制度。主要包括:⑦对新招工人的“三级教育”,即人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②特殊工种工人的教育;③新岗位、新技术的教育;④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的教育;⑤经常性的安全卫生教育。

  (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用人企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法》第54条的内容之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指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进行管理的制度。《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关于禁止滥发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通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作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和发放主要应坚持以下原则:①用品的选择上首先考虑对生产性有害因素的防护效能;②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安全可靠、符合标准、方便舒适;③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由用人企业的专门机构负责,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5)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处理制度

  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处理、统计和分析的制度。伤亡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职业病共分9类99种。发生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处理、统计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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