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债券的条件和程序

发布时间:2020-05-22 13:39:15


  企业发行债券必须具备相关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就实体条件而言,发行债券的企业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3)具备偿债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三年连续盈利;(5)所筹资金用途符合产业政策。就程序条件而言,企业发行债券必须按规定予以审批。一般地,、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本案中。被告供销公司属地方企业,其向社会发行融资债券6000万元,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L省分行以(96)L银金字14号文件批准的,是符合审批程序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还有一些禁止性条件,如不得用企业债券所筹资金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从法理上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实体条件由审批程序予以审查,人民法院对于已经过审批发行的企业债券,对实体条件和禁止条件不作判断。否则,就脱离了人民法院的裁判职责。当然,人民法院对发行债券的企业也有监督的职责,但不是直接监督,而是间接监督。如发现企业发行债券有违法现象,可通过司法建议及司法制裁予以监督。本案被告供销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符合相应法律规定,且经过审批,故应认定该债券的发行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其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要件和程序以外,还要与证券经营机构发生多方面的民事关系。按法律规定,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非证券经营机构(包括发行债券的企业)和个人均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与转让业务。为此,发行者与承销机构之间必须就证券承销签订债券承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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