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专家称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现阶段有实施必要

发布时间:2019-10-03 05:22:15


本报讯 近日,随着目前市场传闻《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即将颁布,业内人士对“办法”的出台也展开了讨论。信托专家、君则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小明博士认为,现阶段实施净资本管理办法很有必要。
周小明认为,在现行制度安排下,信托公司固有业务已无负债业务,信托业务的风险本质上“买者自负”,只在信托公司违背受托人职责时,信托公司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从制度设计层面,。与基金管理公司一样,信托公司发展主要依靠能力驱动而不是资本驱动。但是由于信托业务非常灵活,加上目前信托公司主动投资管理能力还有待提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具体实施中,,采取较低的风险资本比率,否则有可能限制真正信托业务的开展。
另外,周小明认为,信托公司的竞争力本质上应该建立在资产管理能力上,因此如何平衡信托公司净资本和管理能力之间的关系,。资本实力强的公司,未必管理能力也强,管理能力强的公司,未必资本实力就大。因此未来的业务准入,不应单纯考虑净资本的大小,。
而有关办法实施后会对目前有些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业务产生影响的问题,周小明则认为,目前银信合作理财业务中,信托公司多是充当无风险的通道,对这类业务,从法律上讲,不能采取强行结束的措施,以防引发巨大的法律风险。可行的办法就是,对于信托公司充当无风险通道的银信合作业务,不应计提风险资本,或计提少量风险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