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视角看信托

发布时间:2020-05-17 03:31:15


一个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认可并应用的制度安排,在中国成了鸡肋;一个在世界上被运用纯熟的金融品种,在中国还在为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而讨论。信托,在中国究竟是不是可有可无的?信托,在中国的运用是不是超前了?
  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考虑的就是,以什么视角看信托。
  信托是基于信任而托付的制度安排,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是人类社会的两项基本需求,信托制度正是为满足财产转移的需求而产生发展,并随财产管理需求的不断丰富而完善成熟的。明确了这一概念就可以知道,信托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信托公司则是信托这种制度安排的执行机构,信托与信托公司完全是不同概念的两回事。明确这一概念的意义在于,当我们谈信托的时候,必须要明确我们是在谈信托制度还是在谈信托公司。
  作为信托制度的执行者,信托公司的存在是以信托制度的存在为基础的,因此当我们讨论信托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时,首先要考虑的是信托制度的存在,这是毫无疑问的。那么,信托制度在我国究竟有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呢?
  (未完,全文见《金融时报》2006年5月29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