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土地银行推出岛内首宗租赁权信托

发布时间:2019-11-13 10:57:15


出租者承租者建商三方利益可获保障

国内信托商品再创新。土地银行最近设计国内首宗租赁权信托,拥有土地租赁权的土地承租人,可跟建商合盖房子,再透过信托集中管理土地与建筑资金,同时保障出租土地者、土地承租者以及建商三方利益。

土银这次推出的租赁权信托,是不动产信托的变形商品。一般不动产信托多数是由地主与建商将土地以及建筑融资交付信托。

土银这次设计租赁权信托,主要是某个公家单位出租用地,而建商有意在该地建造240户的住商大楼,创造20余亿元高附加价值产品,但是因为地主、承租土地者及建商都是不同的人,产权复杂,必须靠类似商品保障大家的权益。

在此案中,地主出具土地使用同意书后,由承租土地的自然人将租赁权交付信托,而建商跟土地银行贷款的3亿元建筑融资,也同时放到这个信托专户,两方都将名义所有权过户给土地银行。

国内有不少特定用途的公家用地,虽然特定用途已经消失,但是「不方便」卖;有些土地则长期租用给某些单位,部分土地则是长期闲置,或利用度极低。这类土地就算出租给民间,因为承租者与出租者产权较为复杂,不易大加开发。

土银今年元月就报请金管会核淮租赁权信托,11日与地主、承租者以及建商签约,推出国内第一宗租赁权信托。土银指出,由于预期该建物两年内即可完成,受托费用是一次性费用,收费也与不动产证券化相近。

土银指出,不动产信托最适合产权复杂的开发案,透过信托机制取得多方信任,让土地处分或是开发更容易。

一般来说,受托银行托管不动产信托的费用为土地公告现值的千分之三至四,如果是开发型(即兴建建筑物),则是依照兴建初期的土地融资,收取土地公告现值的千分之五到1%,接下来的建筑融资,则依照总造价款的千分之五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