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置业股东通过上海信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00:50:1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的书面通知。控股集团于2011年12月22日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签订《上海信托.大宗交易投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信-T-0301)买断式回购主协议》,上海信托于2011年12月22日以每股3.14元的价格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1000万股本公司股票,该部分股票将专项用于本公司后期的股权激励计划。本公司目前尚无明确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制订、报批、公告、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集团委托上海信托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说明
  1、协议主要内容:
  ⑴买入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上海信托公司买入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9%。
  ⑵上海信托买入的股票根据本公司未来经批准的股权激励方案,由经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确定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直接回购。
  ⑶控股集团为此次上海信托买入的本公司股票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⑷上海信托在买入本公司股票后,将按照上海信托的判断自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买入时间、方式及价格:2011年12月22日上海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买入价格为3.14元/股。
  3、买入目的:作为本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4、其他事项说明:
  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买入本公司股票之日(2011年12月22日)起12个月内,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法定期限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关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说明:
  1、为帮助本公司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挽留优秀创业人才,实现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上海信托买入本公司1000万股股票,专项用于本公司后期的股权激励计划。在本公司相关条件成熟后,本公司将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报批、公告、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公司后期将开展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流程为: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同时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浙江证监局;在中国证监会收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后未提出异议的,本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上述程序。
  2、本公司目前尚无明确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公司承诺:待本公司明确具体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后,将及时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予以信息披露。
  三、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提交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后实施,存在审核不通过的风险。
  2、实施风险:经过政府职能部门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核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可能存在市场波动原因及其他原因,导致通过后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不能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信托.大宗交易投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信-T-0301)买断式回购主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