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尴尬面对企业年金

发布时间:2019-08-26 21:31:15


据已经开始企业年金试点的太平人寿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市场容量大约为300亿元,未来几年将以每年1000亿元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市场总容量将达到一万亿元。这个新生的“金矿”立即引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机构的窥视,都渴望从中分得一杯羹。信托公司也不甘人后,其胜算有多大?

记者在联系一些信托公司相关人士时均被告之,由于相关的详细政策正在制定之中,在细则出台之前,他们无法就信托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竞争中的地位作出明确的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从已经实施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看,在合乎要求的机构之中,信托公司的地位颇为尴尬。

“软肋”不软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信托公司逐鹿企业年金市场,至少存在四大“软肋”:

首先,市场本来对信托公司的信任度就较为脆弱,近期又有金新信托陷入兑付危机,导致整个信托行业受到质疑,信托公司赢得年金市场信任的难度不小。

其次,相关法规规定,信托公司在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超200份,每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而企业年金要求进行分帐户管理。因此,信托公司作为企业年金受托人有“师出无名”之嫌。

再次,信托公司人才流动频繁,尤其是高级人才流失会给信托公司带来致命的打击;同时,一些信托公司存在管理文化短视现象,极可能导致管理人监守自盗的问题发生。

最后,信托公司从九十年代初就开始进行整顿,十几年间动了5次大手术,有一定成果,但真正的效果令人怀疑。

对此,业内人士不以为然。深圳国投一位人士表示,市场对信托业的了解远不如证券行业那么多,出现以偏概全的情况不难理解。现行的信托产品大多通过银行渠道进行推广,往往作为银行理财套餐的一个组成部分,信托公司自己开发的客户也主要以机构客户为主,在推广中实行一对一的推介,对于普及信托知识方面的工作投入较少。随着信托业的进一步规范,人们对信托业的了解进一步加深,这一问题可迎刃而解。另外,信托公司更擅长于对机构客户的营销,而企业年金属于这一范畴,因而在营销上信托公司确有自己独到的办法。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银监会将会对信托公司进行分级管理,,上述限制有望在一定范围内打破,为信托公司进入企业年金市场扫除政策障碍。另外,一个信托计划也可以分成几个关联性较强的子计划进行操作,以达到200份的限制要求。

对于人才流失和信托业整顿的问题,这位人士认为,在信托业最混乱的时候,全国共有信托公司2000多家,经过四次整顿,剩下239家,第五次整顿之后重新登记了59家,经过知此的大动作,信托公司的整顿已经大体到位,现在要做的是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来提升信托公司的素质。信托公司数量剧减,当然会有很多人要离开信托业,一些素质比较高的人才也会随之流失,但这种现象在经营稳健的公司中不会出现,这类公司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公司人员稳定性较高,同时具备发展潜力的工作环境还不断地吸引各类人才加盟,他们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业务知识储备迎接企业年金的挑战。

“亮点”不亮

信托业内人士同时也指出,信托公司参与企业年金竞争,原本利好的优势未必就可以发挥积极的影响。

投资渠道方面,信托公司多样化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目前,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中,信托投资公司是唯一具有混业经营资格的机构,它不但可以投资于产业资本市场,而且也投资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以及外汇市场,是目前国内最具有分散化投资能力的金融机构。而且年金基金具有资金的长期性特点,适合投资于资本市场甚至于产业资本市场,以获取最大化的收益。两者似乎一拍即合,有先天造地就之势。但企业年金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管理,他的社会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并不刻意要求高收益,其收益率与CPI相若即可,因而企业年金的投资方向受到严格的控制,信托公司广泛的投资渠道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同时,。虽然多部法规出台以后,,风险控制也将日趋到位。但深国投信托人士告诉记者,西方的信托业有复杂的法律体系支特,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虽然多部法规相继出台,更为详细的年金管理细则也在加紧制定之中,但这与信托业的实际发展要求还很不相称,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一些龙头公司已现雏形,像深国投、中信信托等公司的领头羊形象已是隐约可见,但龙头公司对信托行业的带动作用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每家信托公司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擅长的领域,在业务上还处于激烈竞争的局面,产品细分市场还没有形成。在企业年金市场的开拓中,信托公司一方面要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竞争,另一方面又要与其他信托公司角力,龙头公司还只停留在概念上。

至于信托业协会,其成立只能作为信托公司交流的一个平台,在短期内还不能做到对信托行业资源的整合,他对信托公司开拓企业年金市场的帮助还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