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登记步履维艰

发布时间:2019-08-13 03:25:15


原定于2008年底敲定的信托登记立法和设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公司的方案迟迟未出,更高层面的登记协调尚无定论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曼】新的一年,信托业基础性制度之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前景依旧不明朗。
  据《财经》记者了解,原定于2008年完成的信托登记立法和设立全国性的信托登记公司的方案,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上海信托登记中心改制、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的合作,也前景不明。
  中债登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两家公司从2008年初开始接触,后续也保持交流,但目前不仅方案未定,而且连设立全国性信托等级平台之事的结果都不确定。
  中债登是中国债券市场的一级托管人,承担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结算等功能。
  由中国银监会、上海市政府等联合推动,上海信托登记中心计划在2008年将改制为全国性信托登记中心,挂靠在中债登之下,用中债登的系统为全国性信托资产交易市场的建立提供基础性平台。
  2008年9月,上海浦东新区工作汇报报告显示,上海信托登记中心改制工作进展顺利,已与中债登签署备忘录,。但是,直至今日,具体方案仍未出炉。
  根据中国2001年施行的《信托法》,设立信托后,应根据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办理登记者,不产生法律效力。这一措施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信托资产的权属,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
  但在实际运作上,中国直到6月才成立首家信托登记公司——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由上海浦东新区政府拨款,业务范围主要在上海,提供信托登记、注销、查询、公告等服务。不过,只有部分信托公司在此登记,更多的信托并不公开披露基本信息。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有法可依、无法执行”的状况,将影响信托业发展,。
,虽然信托业非常需要登记制度来明确财产的权属和性质,也有大致的法律框架,但是由于信托涵盖的资产范围很广,不少资产已在直管政府部门登记;要建立统一的信托登记平台,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非常复杂,仅靠地方政府和几个部门的努力还是不够,、。目前看来,前景不太乐观。
  中国目前的物权登记和行政管理体系相交织,没有统一的物权登记制度。土地使用权,,,但是如果这些资产作为信托时,就没有相应的登记部门。中国银监会作为信托业的主管部门,也不负责信托财产登记。
,此次中国银监会计划将全国信托登记平台纳入关系交好的中债登,,但是目前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在部门协调有定论之前,很难确定建立统一信托登记平台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