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信托

发布时间:2019-08-04 03:03:15


人寿保险信托是以人寿保险金债权信托财产而设立的信托,即被保险人作为委托人指定信托公司为保险金的受领人,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信托公司受领保险金,以之交付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或由信托公司受领保险金后,暂不将保险金交付受益人,而由其为受益人利益予以管理和运用。设立人寿保险信托的目的在于使受益人免受财务管理之累,并能获得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