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证券投资信托暨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组织简则

发布时间:2021-03-16 20:21:15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中信顾字第0940002111号

第1条 本简则依据证券投资信托

第2条 ,承理事长之命综理会务,,,襄理会务。

本公会设企划、审查、推广、法务、信息、管理等组,各组置组长一人、并得置副组长一人、专员、干事、助理干事、办事员、雇员若干人,办理会务工作;并得由理事长视业务需要,调整组别分工或增减组别。各组应相互配合,共同达成本公会之任务及整体目标。

本公会得视实际需要聘用顾问、研究员等技术人员或雇用临时人员。

本公会之编制员额,按会务实际需要,于年度预算编制前,。调整时亦同。

本公会设有办事处者,得置主任一人。

本公会为推展业务另设各委员会及小组,其组织及职掌另定之。

第3条 本公会企划组工作职掌如下:

一、研究与分析国际间与产业相关之新种业务可行性。

二、搜集国内、外产业信息,掌握市场动态。

三、进行资产管理相关专题之研究。

四、办理有关本公会会员业务发展之规划事项。

五、办理国际及两岸证券相关组织之联系、协调与交流。

第4条 本公会审查组工作职掌如下:

一、办理会员申请全权委托投资业务初审辅导事项。

二、辅导及查访会员相关业务。

三、审查、辅导及矫正会员各项业务申报之作业缺失。

四、研议会员财务相关法令、规章及制度。

五、研议会员业务相关法令、规章及制度。

第5条 本公会推广组工作职掌如下:

一、办理会员从业人员考、训相关事项。

二、举办投资管理相关演讲、讲习、座谈会、说明会等各项活动。

三、编辑并出版本会年报及投资宣导等刊物。

四、举办教育宣导并推广有关资产管理相关事项。

五、办理本公会公共关系相关事务。

第6条 本公会法务组工作职掌如下:

一、研议会员业务相关法令、规章及制度。

二、办理会员营业上之请说事项。

三、研议、执行、督促会员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之自律事项。

四、办理会员营业纠纷调处事项。

五、办理投资人申诉事项。

第7条 本公会信息组工作职掌如下:

一、汇总、提供并发布证券投信基金月报相关资料。

二、规划、设置并维护本会信息网站。

三、规划、设置并维护会员业务相关服务系统及数据库。

四、采购并维护本公会计算机软、硬设备。

五、建置并维护本公会会务系统。

第8条 本公会管理组工作职掌如下:

一、、监事会议。

二、办理会员入、退会及会籍数据管理。

三、审查并核转会员负责人申报登记事项。

四、审核证券投信、投顾事业之业务人员登录事项。

五、办理本公会组织、人事、财务、会计、文书、总务等相关事项。

第9条 ,应经由理事长检具学经历证件,提经理事会通过,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备查。

前项以外会务工作人员之聘用,应于试用期满成绩合格后,,提经理事会通过报请主管机关核备。其中主管人员之异动,应于异动后五日内申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备查;属公会管理规则第二条第二项所称「业务人员」之登记或异动,应按月列册汇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备查。

第10条 本简则经本公会理事会通过,并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报主管机关备查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