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外资印企明年按税额2%缴纳教育附加

发布时间:2020-04-27 11:42:15


  近日,财政部在其网站发文同意北京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照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表示,北京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应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奖金。上述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外商投资的印刷企业可关注此信息。

  据了解,北京此前的税收中一直有“教育费附加”,该税费从1986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征收,征收率为3%。此次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对纳税单位的影响有限。

  (记者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