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07:27:15


到“十二五”时期末基本建立绿色印刷环保体系

获绿色印刷认证企业将获政策资金扶持

每年11月第一周为“绿色印刷宣传周”

本报讯 ,决定共同开展实施绿色印刷工作。这是两部门继去年9月14日签署《实施绿色印刷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再度就实施绿色印刷联合发文。这个长达2100余字的《公告》,对“十二五”期间实施绿色印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国实施绿色印刷从此进入新阶段。

《公告》提出了实施绿色印刷的范围和目标。实施绿色印刷的范围包括印刷的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以及出版物、包装装潢等印刷品,涉及印刷产品生产全过程。实施绿色印刷的目标是通过在印刷行业实施绿色印刷战略,到“十二五”时期末,基本建立绿色印刷环保体系,力争使绿色印刷企业数量占到我国印刷企业总数的30%,印刷产品的环保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告》明确了实施绿色印刷的依据和途径。绿色印刷标准是实施绿色印刷、评价绿色印刷成果的技术依据,环境保护部已于2011年3月2日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一部分:平版印刷》(HJ 2503-2011),今后陆续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实施绿色印刷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在印刷行业开展绿色印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国家对获得绿色印刷认证的企业给予项目发展资金、产业政策和管理措施等的扶持和倾斜。

《公告》最大的亮点是部署了“十二五”期间实施绿色印刷的工作进程。2011年为启动试点阶段,在印刷全行业动员和部署实施绿色印刷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要针对青少年儿童紧密接触的印刷品特别是在中小学教科书上率先进行绿色印刷试点;鼓励骨干印刷企业积极申请绿色印刷认证。2012年~2013年为深化拓展阶段,在印刷全行业构筑绿色印刷框架。陆续制定和发布相关绿色印刷标准,逐步在票据票证、食品药品包装等领域推广绿色印刷;建立绿色印刷示范企业,出台绿色印刷的相关扶持政策;基本实现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全覆盖,加快推进绿色印刷政府采购。2014年~201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在印刷全行业建立绿色印刷体系。完善绿色印刷标准;绿色印刷基本覆盖印刷产品类别,力争使绿色印刷企业数量占到我国印刷企业总数的30%;淘汰一批落后的印刷工艺、技术和产能,促进印刷行业实现节能减排,引导我国印刷产业加快转型和升级。

《公告》还安排了实施绿色印刷的配套保障工作。两部门决定每年11月第一周为“绿色印刷宣传周”,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两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研究出台绿色印刷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