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3家非时政报刊须转企 无市场无能力可撤销

发布时间:2019-08-23 09:42:15


  记者昨天获悉,本市53家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须转企改制。完成改制后,这些单位将不再保留事业编制,全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对无市场前景和生存能力的,可转为内部资料或转型、撤销。

,2012年9月全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须完成转企改制,本市53家须改制单位名称即将发布。先行转企改制的报刊出版单位包括: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各类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市级党委机关报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

  据介绍,北京市属报刊共226家,其中报纸53家,期刊173家。长期以来,市属报刊出版单位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数量少、规模小,资源分散,结构不合理,知名报刊品牌不多等,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报刊出版单位市场竞争力。

、局长冯俊科表示,转企改制要解决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转化问题,至于改制后的生存发展问题,没有市场前景和生存能力的,可转为内部资料或转型、撤销。

  按照转制的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在转制过程中,对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按规定经批准后可以进行核销;转制后在职职工执行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职工工资分配应按照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拉开差距;现有职工的工资外补助、津贴、福利等项目需进行清理,合理部分纳入工资分配,交通、通信方面的职务消费应逐步纳入个人收入。

  根据转制工作基本规程,报刊出版单位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条例规定,与全部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