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查处侵权挂历保护孩子肖像权

发布时间:2019-08-29 09:02:15


时值2011年挂历热销热赠之时,昆明西山区教育局日前向该区无证经营的红光爱心幼儿园发出通知:将出售的非法制作的84套挂历收回,退款给家长;妥善处理好这些挂历,保证孩子肖像权不被侵犯。同时,责令其停止办学。

据了解,这家幼儿园与一家摄影服务部合作,在未完全征得家长同意情况下,给孩子拍照制成挂历卖给家长。结果,不但挂历质量差,而且卖得贵,被一些家长“告了”,媒体发了《娃娃挂历家长买,买的有点不情愿》的曝光新闻。于是,受到西山区教育局的跟踪查处,并限其在15日内彻底纠正违法行为。

另据了解,《云南信息报》就此事约请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刘文华律师告诉媒体受众:“园方如果未经法定监护人同意,不管是否赢利,都属于一种对孩子肖像权的侵犯,法定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进行民事追究。如果家长拒绝购买,可以立即要求幼儿园和拍摄方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其销毁挂历和底片。当然,如果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就不属于侵权行为。”

(记者 苏应奎 通讯员 王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