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金婚》署名权编剧索赔120万

发布时间:2019-08-06 17:59:15


  称应邀参加写剧本 电视剧上演后 前二十五集没将她署名为策划 今天上午该案开庭审理———

  本报讯 因对电视剧《金婚》的署名不满,职业影视编剧李东东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和北京市世纪星润影视投资,索赔120余万元。

  今天上午,。

  上午9时许,李东东和两位代理律师一起进入法庭。经第一被告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申请,《金婚》编剧王宛平被列为第三被告。“我们认为王宛平与本案并没有关系。”开庭后,作为王宛平老同学的李东东首先表明了态度,并不情愿将王宛平列为被告。

  之后,李东东先后提交了两份合同、文稿光盘及《金婚》DVD等证据,她表示在《金婚》播出前后发现所有网站及媒体在编剧署名栏里都没有她的名字;前二十五集的片头署名里,没有将她署名为策划;在DVD片头字幕中,从头至尾都没有她的名字。

  在完成片后十五集里,用了许多她初稿中所写的情节、人物、细节、对话等,并没有脱离她的初稿。

  对此,被告代理人称,该中心已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如约履行了义务,不存在侵犯署名权和著作权的事实。

  对于李东东提交的初稿,该代理人表示其提交剧本的创作时间,距离电视剧播放已经有很长时间,怀疑是李东东在电视剧播放后进行修改的。

  李东东解释说,这份光盘是在她2006年对电脑升级时刻录的,内有她为《金婚》创作的初稿及修改文稿等共计190多篇。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对该光盘的形成时间提出了异议。

  王宛平今天并未出庭,其代理人称,当时由于王宛平工作安排很满,所以便请同学李东东来帮忙,但50集的分集大纲都已由王宛平事先写好,李东东所写剧本的创意来源于此。

  该代理人还称,《金婚》后面的剧情都是王宛平个人独立创作完成的,故不同意李东东的诉讼请求。

  截至发稿时止,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署名权受侵害 编剧索赔

  据李东东说,2005年12月,她和北京电视艺术中心以及世纪星润影视公司签订 《剧本创作协议》,约定其担任电视剧《金婚》编剧之一,负责创作50集剧本中后25集,她享有作为编剧的署名权。

  李东东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其署名权和著作权都受到了严重侵害,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向她支付各项赔偿1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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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剧《金婚》简介

  文丽与佟志是一对平凡夫妻,他们的婚姻始于阳光灿烂的上世纪五十年代,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以及新世纪,经历了新中国历史上变化最激烈最巨大的五十年。

  剧中男女主角扮演者分别是张国立、蒋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