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同名著作权官司 河北王跃文被判赔湖南王跃文1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5-17 02:50:15


16日,全国首例同名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侵权,,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并大张旗鼓地对外征订,打出的口号是“《国画》之后看《国风》”。《国风》仅在封三内侧以极小文字注明:,38岁,河北遵化人氏,职业作家。发表作品近百万字。”


,。他原名王立山,是个农民,只有小学文化,目前在做煤炭生意。湖南书商杨德荣对王立山说,他的煤炭生意之所以不好做,是因为笔画不吉利。,并按规定到当地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了身份证。之后,,找到华龄出版社,。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两大焦点,即被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和是否侵犯著作权。


,,且从事煤炭生意,不具备创作长篇小说的能力,,并与其他被告共同实施的假冒原告署名的行为,已构成对其著作权、署名权的侵害。


,。虽然他和中元公司以及华龄出版社共同构成对原告署名在文化市场已具有的标识利益的侵犯,但未必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假冒。同时,公民从事的职业与文化背景并不影响其独立创作作品,,。对于被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被告代理律师提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主体是商品经营者或者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对于作家这一创作群体而言,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作品不是商品,但依法出版并出售的作品已经是商品。,是以创作发表作品为其获取经济利益的主要方式,所以他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竞争主体的要求。被告律师认为,,商标。,,并在作品上以本名署名,其姓名具备了商业标识作用。,在自书的简介中作出“已发表作品近百万字,并触及敏感问题,在全国引起较大争议”的虚假宣传,加上他改名的行为,;,,并使用“《国画》之后看《国风》”等词句,、,由此混淆了作品的来源。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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