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2011年将开启版权新纪元

发布时间:2019-08-25 21:52:15


记者从12月28日乐视网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乐视网已获得2011年70%以上热播剧的独家版权,乐视网认为2011年将开启影视剧网络版权的新纪元,而乐视网将从视频内容、影视剧网络版权价值、多渠道赢利等方面开发视频行业的“金矿”。

网络版权价值 仍待深度开发

2010年,网络版权市场走向规范,也使得影视剧的网络版权价值得以凸显,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热门影视剧网络授权费达到百万量级,部分剧集甚至超过国内一线卫视的采购价格。对此,乐视网首席执行官刘弘表示,影视剧网络版权的更多价值还未被挖掘,“价格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他认为,影视剧网络版权这块金子在2011年才会寻找到其真正价值所在,不仅仅是视频网站,还包括制片方、发行方、渠道方、用户都会从中受益。

“网络版权价值提升,使影视剧制片方增加了一块重要收入,对他们投拍、创作更多好作品将起到积极作用,而对于网络视频行业发行方、渠道方来说,在‘三网融合’的契机下,个人电脑、手机、电视机等多终端将实现多屏渠道,增加更多赢利方式。同时,对于用户来讲,可以在电影院下线后的第一时间甚至在电视剧还未在电视台播出前就能在网络上看到正版、高清的视频。”刘弘说。

看网络影视正成为新习惯

据刘弘介绍,经过6年的积累,乐视网已拥有5万多集电视剧、4000多部电影的网络版权,而明年市场上70%以上的热门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已被乐视网获得。“在2005年,网络版权价格很便宜,一些制片方甚至不要我们钱,直接把片子授权我们播放。我认为,在正版问题解决好之后,网络视频将迎来第二波爆发性的增长,不论是视频广告还是收费业务。”刘弘说。

而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网络视频用户在对热播影视剧的消费方式中,正在形成新的行为习惯,有73%的被访者表示在获知热播影视剧的信息后,会马上在网上找来看,而电影、电视剧是网络视频用户最为喜爱的内容类型,分别以77%和70.5%的比例位居用户选择的网络视频内容前列。

多渠道挖掘版权价值

目前,视频网站采购影视剧版权后,多以贴片广告及个人电脑客户端广告形式来实现资金回收。据刘弘介绍,乐视网的做法是获得一部独家影视剧后,除了版权分销给其他视频公司外,在个人电脑客户端乐视网页面将进行“收费+免费”模式,其中,收费频道像素更高、体验更好。据悉,目前乐视网拥有30多万收费用户,而免费则是通过传统的视频广告实现营收。

此外,在手机、iPhone、iPad等移动终端,乐视网也实现了与个人电脑客户端的同步播放。值得注意的是,乐视网还推出了1080P“乐视TV云视频超清机”,这是为适应“三网融合”趋势推出的一款连接互联网和电视机的产品。据悉,该产品将于近期推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