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拖航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2-04 12:43:15


  海上拖航合同有哪些种类?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区分,海上拖航合同分为沿海拖航合同、国际海上拖航合同。按拖航费的计收方式区分,可以分为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和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海上拖航合同,又称海上拖带合同。我国《海商法》第155条将其定义为“承托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而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合同”。

  海上拖航合同的种类

  (一)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区分

  1.沿海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均位于同一国境内的海上拖航合同。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沿海拖航只能由其本国的拖船经营。根据《海商法》第4条规定,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拖航,船舶经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我国港口之间的拖航”。

  2.国际海上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位于不同国家的海上拖航合同。

  (二)按拖航费的计收方式区分

  1.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

  即在海上拖航的时间,按双方约定的拖船日租金率计收拖航费的海上拖航合同。

  2.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

  即拖航费为双方约定的一笔拖航金额的海上拖航合同。有的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中,同时规定海上日租金率,作为党被拖方在起拖地延误起拖和目的地延误解拖,以及因拖航过程中的延误,而向承拖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发热计算标准。

  海上拖航合同的性质

  一般认为,在海商法领域,海上拖航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它不同于海上运输合同。主要表现在:第一海上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送货物,货物装于作为运输工具的船舶上;在海上拖航情况下,拖航合同的标的是被拖物,它并不装于拖船或者被拖的驳船上,而是与拖船用索具或者其他特定装置连接。第二,在海上货物运输情况下,承运人不但提供运力,而且负责货物的装船、搬移、积载、运输、照料、保管与卸载;海上拖航合同的承拖方只负责提供拖力,对被拖物视为一个整体承担过失或者不完全过失,甚至不负过失责任。

(责任编辑:木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