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星"遭索30万版权费 省娱协质疑音集协收费权

发布时间:2019-08-29 02:24:15


  我省“大明星”KTV被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告上法庭,遭索近30万元,成为全国第一例卡拉OK版权费违约诉讼。。昨日,“大明星”KTV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不继续缴版权费,是因为音集协不履行一系列承诺,并且对音集协的收费者身份提出质疑:至今未见著作权人给音集协的授权证明。据悉,成立不久的省娱乐行业协会将就此事与音集协进行公开对话。

  音集协未兑现承诺?

  前日,本报曾报道音集协以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为由,将我省“大明星”KTV告上法庭,违约金立案的新闻。音集协负责人表示,这次状告云南“大明星”KTV就是为了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他们不排除继续申请“财产保全”和“连环诉讼”的可能。

  “大明星”KTV为什么签了协议又拒不履行呢?昨日,该KTV负责人表示,是音集协违反承诺在先。

  该负责人介绍,2008年8月25日,云南天合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天合公司)代表音集协,要求“大明星”公司签订版权使用合同。当时“大明星”提出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需改动的要求,但天合公司却不同意。天合公司承诺,只要“大明星”按比例先缴纳部分版权使用费,音集协将给企业安装正版歌库,随时为企业更新歌曲。“他们还承诺给我们提供广告发布平台,可以在KTV歌曲内发布广告,费用将回馈给企业。”该负责人说。

  2008年,“大明星” 按约定先后向天合公司缴纳了7万元版权费。“但他们的承诺从未兑现”该负责人说,“就像买产品,我们缴了费却拿不到东西。”因此,“大明星”拒绝继续缴纳版权费。

  著作权人是否向音集协授权?

  “我们歌库里有近6万首歌,包括很多外国歌曲,莫非所有歌曲的著作权人都授权音集协了?”大明星另一名负责人说,该公司至今未见过著作权人给音集协的授权证明,“每年向这个公众还在质疑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收费标准是否合理的组织缴纳30万,我们不放心。”

  早在3个月前,音集协旗下两公司起诉云南3家KTV侵权时,3家KTV就在庭审中对音集协的收费者身份提出质疑。而云南相当一部分KTV也曾对音集协收费标准过高、收费情况不公开、收取的高额费用是否能落到权利人手中等问题提出质疑。对此,音集协回应,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

  昨日,记者获悉,管辖异议申请书》,表示本案应该由被告所在地、合同实际履行地管辖,。

  省娱乐行业协会将对话音集协

  针对此案,。张伟用“混乱”二字形容云南目前的KTV版权收费形势。他表示:“天合公司在收费过程中,对每一个KTV都承诺给对方最低折扣,但具体向各家收取多少钱,从未公开。”张伟说,“到现在也没见过著作权人给音集协的授权书,而比如定期更新歌曲等售后服务的承诺基本没有兑现。”

  张伟表示,云南省娱乐行业协会今年8月份才成立,。“我们将与音集协公开对话,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商讨,使云南的KTV版权收费逐渐规范化。”

  云南省娱乐行业协会另一名成员个人建议,可以由协会出面,一次性向音集协买断曲库里所有歌曲在云南省的使用权。这样一来,KTV业主便只要向协会交费便可,而天合公司也不用“挨家挨户”地到KTV去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