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cn”域名抢注案和解收场

发布时间:2019-08-17 09:26:15


在网页浏览器上输入“中国电信.cn”,弹出的却是广东天马广告公司的网页。国家有关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认为该广告公司的行为有恶意抢注嫌疑,要求该公司将域名归还给中国电信集团。天马广告公司不服该中心裁决并起诉,。日前,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广东天马广告公司于2003年注册“中国电信.cn”域名,有效期为5年,一直到2008年7月25日。2006年3月底,中国电信集团向国家有关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天马广告公司追讨“中国电信.cn”域名。经过一个多月的仲裁,国家域名争议中心仲裁组的专家认为,在被投诉人天马广告公司注册争议域名前,中国电信已经取得了“中国电信”商标的注册证书,而有争议的中文域名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让用户误以为其网站展示的产品和服务是源自中国电信,或经授权发布,极有可能给中国电信的业务和商誉造成损害。另外,被投诉人广东天马广告公司在明知“中国电信”商标的知名度,而自己对该域名不享有任何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仍抢注,表明具有恶意。因此,专家组认定天马广告公司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裁决该公司将该中文域名转移给中国电信集团。

天马广告公司则认为,在2006年3月17日后发生的域名争议问题均应适用新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新办法规定,“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中心不予受理”。该域名注册于2003年,已经超过2年,因此应该不予受理。据此,,,对该域名的注册行为不构成对被告的侵权。

2006年10月,该案一审开庭。法官在对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从法理上向双方阐明了案件的法律适用,并在听取双方意见后,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庭外和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签署保密条款

李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