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女北京演唱会曲目涉嫌侵权 主办方遭索赔5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12 04:23:15


  深圳法制报讯 10月9日,超女北京演唱会开场前几个小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主办方谈判破裂,未能就音乐版权使用费一事达成协议,而演唱会如期举行。10月10日,音著协发出措辞严厉的律师函,称演唱会侵权,向主办方索赔50万元。

  音著协:超女唱的歌多数未经授权

  音著协负责表演权事务的朱先生说,协会于9月20日向主办方发函,要求该演唱会在9月30日前取得许可,并支付版权使用费,双方一直谈到10月9日。在谈判未果、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会仍于10月9日晚举行,已构成侵权事实。

  朱先生指出,音乐作品表演权是属于“专有许可”,未经版权人许可演出即构成侵权,所以演前协商与侵权后解决的方式有所不同,音著协倾向于补救性协商,协商不成,只好提起诉讼,按最高额度索赔。

  据音著协工作人员透露,该协会正在跟踪超女全国巡演,一家一家地谈,目前成都的主办方已支付了使用费,上海和北京“仍在谈”。

  主办方:音著协不肯提供详细曲目

  10日下午,超女北京演唱会主办方之一的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一位自称“法律部门知情人”的女士说,此事并非主办方不配合,自从9月22日演唱会获批后,国际文艺就不停地和音著协联系,谈使用费问题,但音著协方面只提交钱,一直不肯提供详细曲目,不说哪首歌是他们代理的;当时时间紧迫,所以“十一”前双方没有谈妥。(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