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英大辞典》侵权案一审在镇江宣判

发布时间:2019-08-25 19:39:15


  历时一年多艰苦取证、审理,在国内学术界、出版界均引发广泛关注的“汉英大辞典”著作权侵权案,2008年1月1日在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2006年11月,镇江中院受理了江科大尹邦彦教授诉《汉英大辞典》主编吴光华教授侵犯其所著《汉英常用熟语词典》的作品著作权案。原告指出:《汉英大辞典》抄袭其作品词目2198条、4000余条英译文、181个例句。庭审中,被告方则辩称,原告所著词典中多数内容不具独创性,都是英语世界中的常用语,其享有的著作权也是不完整的。

  经过反复取证、庭审,镇江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释义和例证是辞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精华所在,原告独立完成的释义2200条、例证85条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被告擅自使用,已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law责任,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8万元。

  此案也提醒今后国内的辞典编纂者加强著作权理念,摒弃辞典界抄袭、剽窃不正之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o专利o}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