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帖子遭遇“过度引用”

发布时间:2021-05-10 02:25:15



  自己辛辛苦苦在网上写的帖子被别人一声不吭就转载或者转播了,碰上这事儿,你恼火不?你会怎么办?近日,天涯网友“白色彩色”的帖子被广播电台擅用一事在网上引起了一场不小的口水战。,也展开了对网络版权的思考。网友对自己的网络文字是否享有版权??这一系列的问题成为了网友热烈讨论的焦点。

  网文摘引不署名

  这两天,有关“白色彩色”的帖子被广播电台“过度引用”的事情,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网友“白色彩色”说自己一篇怀旧帖里超过1万字的内容被某广播电台改编成了配乐朗读,而对方却只字未提自己的名字。这让“白色彩色”十分恼火,她在网上发帖抗议广播电台的行为,并提出要该广播电台承认她对文字的原创所有权,以及支付报酬等要求。“白色彩色”的帖子一经发出,就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仅3天的时间,该帖就得到了18万人次的访问和2000多条跟帖。很多网友对“白色彩色”的遭遇很同情,并表示自己深有同感。网友普遍认为,如今网络资讯发达,大家在共享网络信息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网络版权就是其中最为关键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一些网友花了不少心血写了精彩的原创帖,可转眼就被其他网友署上自己的名字转发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就这样被他人享受了。可碰上这样的事情,,又非常困难。

  从网友的大量跟帖看来,媒体在摘引网络文字时是否征求原作者的意见、是否注明出处或署上原作者的名字,是网友最为看重的因素。

  转载版权,网站早有声明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的门户网站在此方面都有版权保护声明。比如网友“白色彩色”所发贴的论坛就在社区规则里明确规定:使用本社区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天涯社区”及署上作者姓名,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社区及作者及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摘引唯有做新闻用途可免责

  就网络文字的版权问题,记者还采访了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淡宁律师,他介绍针对如今网络信息发达、网络版权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国家已经在近年出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来保护网络上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的版权。很显然,网友对于自己在网络上的原创文字是享有版权的,如果媒体大量摘引并且不署名的话,就存在侵权问题。除非媒体可以证明自己所摘引的内容是出于新闻报道的需要,是出于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媒体可以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