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淑敏:打赢版权官司 希望尊重数字版权

发布时间:2019-08-28 10:30:15


近日,安徽首例数字版权侵权案在历时一年半后,:撤销淮北市中院的一审判决,判决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立即停止侵犯毕淑敏著作权侵权行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淮北日报》上登报向毕淑敏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6万元。

   此案是安徽省首例数字版权侵权案。2008年4月,著名作家毕淑敏的畅销小说《红处方》被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在未经作者及授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于学校网站刊载,供网络用户阅读和下载使用。毕淑敏认为其作品的著作权受到侵害,遂将该校告上了法庭,要求学校停止侵权。2008年11月26日,,原告毕淑敏对被告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像学校这样的非营利性机构使用,不构成侵权。

   一审败诉后,毕淑敏表示,“我很震惊并难过。我觉得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无偿使用了我的作品,不仅没有生出感谢这样的人之常情,反倒不采取保护措施,任由他人在网络上可以随意阅读我的作品,让我之前所做的版权保护努力完全付之东流。一个作家,不仅要为保护自己的劳动果实而战,而且也承担着社会的道义。如果任由这样的错误做法流传,就会败坏社会风气,让劳动者灰心丧气。”于是,。

   历时一年多,经过多方调查举证,二审。,学校将毕淑敏的作品《红处方》登载在网络上,不构成用于课堂教学的合理使用行为,不属于法定许可的合理范畴。学校未经毕淑敏本人许可,在网络上登载她的涉案作品,而且未署名,并通过网络向不确定的网络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浏览或下载服务,其行为已对毕淑敏所享受的著作权中的署名权造成了侵害,侵害了毕淑敏著作中的人身权利,应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并应赔偿2.6万元。

日前,得知终审结果后,毕淑敏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终审结果满意,觉得公平。 她说,“将淮北实验高中告上法庭并不是因为钱的原因。我是一个有尊严的劳动者,我热爱自己的劳动,就像一个老农爱惜自己的麦穗。如果有人到我的地里肆意毁我的庄稼,我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此案胜诉,让我多了一点乐观,对中国数字版权的保护有了新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