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装、销售盗版软件商家将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9-12-31 12:10:15


东亚讯(记者 刘力源 助理记者 兰卉) 8月24日记者从长春市版权局了解到,为有效遏制各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省版权局全年重点工作部署,长春市版权局将于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其中,大规模打击非法预销售盗版计算机软件专项整治行动将从9月持续到12月,重点打击侵权预装行为。

  排查网吧影视服务器

  据了解,此次集中治理行动,长春市版权局将严查对网络音乐及影视剧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并将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试听、下载、播放等服务的网站,重点查处未经授权擅自上传权利人各类作品的行为。另外,将配合相关部门清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

  同时,长春市版权局还将对计算机软件、。,加大对图书、软件、,对批销、运输工具书、教材教辅等出版物的批销场所、游商地摊和书籍运输渠道进行专项检查工作。坚决取缔游商地摊,重点清查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学校周边等部位,定时巡查。

  专项整治软件侵权预装

  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薛亚清表示,这次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是全省性的,专项整治软件预装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是这次治理的重中之重。软件侵权预装是指厂商在出售电脑前,未经授权预先将软件安装在电脑上的行为,是侵权盗版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

  “大型计算机商城是计算机软件和销售的源头,商城管理部门对商户预装盗版软件行为未尽监督、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薛亚清说。

  长春市版权局将对辖区内计算机软件预装、。并根据《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计算机卖场内非法预装、销售计算机软件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发现软件侵权盗版行为快举报,举报电话:0431-85644760,0431-88777851。(作者:刘力源 助理 兰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