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要求

发布时间:2020-08-02 08: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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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一、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软件名称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

  (四)登记号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五)变更补充事项:

  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并提交相应材料。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 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