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包含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14 01:29:15


  著作权在我国包含着十分广泛的内容,在以前我国的著作权是没有现在的这么完善的,也是经过很多年的发展,一点一点的完善到了今天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包含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著作权作品特征

  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二、著作权取得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三、著作权包含哪些内容

  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特点/性质

  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

  2.不可剥夺性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该权利内容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包含哪些内容的全部内容。著作权的发展体现了我国现代社会的相关行业以及产业的发展,法律的发展总是体现了社会的需要。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