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5-15 20:31:15


  很多商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需要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商标,设计新颖的商标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扩大市场影响。现在有很多人专门设计注册商标,其取得著作权后,可以进行有偿转让。这个时候,双方要订立合同。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是什么

  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通常为著作权人)

  乙方:__________(通常为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出让作品《________________》的_____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作品《____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2、分期付款:

  (1)首付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____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上述作品仍保留署名权。

  2、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作品《____________》享有等权利。

  2、乙方有按约定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违约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

  第八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另有强制注册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3、强制注册原则

  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4、使用在先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

  商标分开注册原则主要是指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国家实行的是商标的各类元素分开单独审查的原则,也就是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分别审查,其中任意一部分审核不通过将整个商标退回重新递交申请。

  另外商标分开注册原则更是为了便于商标所有权人的使用及保护。分开注册的商标能既能分开使用也能单独使用,更便于产品、包装、广告、展会等的使用及保护。

  三、商标注册人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不同。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商标著作权的转让合同,我们才能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