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评奖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7 02:41:15


7号

  有关音像出版单位:
  现将《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评奖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评奖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教育音像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繁荣我国的音像市场,鼓励和引导音像出版单位编撰和出版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教育音像出版物,更好地为我国教育和科研服务,为科教兴国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组织领导
,设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由学校、科研机构和音像出版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奖工作每两年举办一次。
  第三条 凡属教育类音像出版物均可参评。评选种类分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社会教育。
  第四条 评奖标准
  (一)内容质量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内容科学,艺术水平较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奖。
,对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内容科学、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反映科学技术和学科发展水平。
  3.符合教学法原则,优化教学过程,解决教学重点、难点的实际效果突出。
  4.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汇集和整理具有保留价值的传统文化成果。
  5.对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及形势教育效果突出。
  (二)技术质量
  1.录音带质量
  (1)磁带的电性能、机械性能、带盒尺寸、重量等均符合有关标准(参见国家标准GB11956GE表1、2,GB3791;专业标准ZBM71001-88表1、71002-89表1)。
  (2)声音质量:节目中不能有断音、漏音或复音,放音时不能出现接头声、打火声和各种杂音,不应有严重失真和明显走调。
  (3)电性能标准:音带无信号部分噪声电平不劣于一48dB(A计权);最大音量不超过峰值+4dB(0dB为250纳韦伯/米)。
  (4)外观质量:带盒无毛刺、划伤、气泡、裂纹及破碎现象;内盒两面的盒贴不能脱胶、歪斜;盒贴和盒封的印刷文字和图象应清晰完整。文字内容和音带内容相符;带盒包装(玻璃或透明塑料薄膜)平整严密。
  2.录像带质量
  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还原好,声画同步,声音清晰,无明显噪音、杂音、断音、漏音或复音,不得有严重失真或明显走调,语音、语调正确。
  视频输出电平=1.0Vp-p;同步电平=0.3Vp-p±9mV;色同步电平=0.3Vp-p±9mV。
  3.封面设计主题明确,标题醒目,格调高雅,设计规范。带盒包装平整严密。
  第五条 申报和评审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奖标准申报备选出版物,并经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评奖办公室。
  2.凡申报参评的出版物,每种须填写优秀教育音像出版物评奖申报表,并附两名具有高级职称非本单位专家推荐意见。
  3.评奖办公室组织学科专家和音像出版方面专家进行审核。
  4.经过审核的出版物,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议、审定。
  5.评委会的评定结果,,。
  第六条 评奖等级和办法
  1.评奖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共三等级。
  2.奖励办法:由颁奖部门向获奖出版物的出版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由获奖音像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向有关人员颁发奖金,奖金数额由各社自定。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