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起网络转载图片侵权案开庭

发布时间:2020-04-05 16:04:15


中安在线讯 。一位网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自己用手机独家拍摄的一起凶杀案图片被打上水印发布在某论坛上,交涉未果将该论坛告上法庭。

  案件回放:转载的9张照片合肥热线被索赔18000元

  2010年2月24日,合肥市姚公庙附近一女子当街被杀,合肥网友“非常的IN”用手机拍下一组现场图片,并将其以《独家报道:光天化日下姚公庙一女子当街被杀(图文)》为题在网上论坛首发。“非常的IN”在文章结尾处标有“紫蓬山论坛首发,转载请注明,否则追究法律责任”的字样,并在照片边缘打上了论坛水印。

  然而让“非常的IN”颇感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时隔不久,他无意间在浏览“合肥热线”网站的网页时,发现在一篇名为“姚公庙女子当街被捅案(独家策划)”的报道中直接使用了他的9张摄影作品,“尤让人气愤的是,居然把其中3张照片的水印做了模糊处理后,又打上了自己的论坛标识。”

  看到自己的照片未经许可就被转载,“非常的IN”随即致电“合肥热线”,要求停止侵权、删除9张照片并赔偿损失,但对方不予理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网友遂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网站首页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照片使用费和律师代理费等共18000元,其中包括侵权的9张图片的使用费9000元,每张照片1000元。

  庭审:照片是否侵权成辩论焦点

  该案争议最大的焦点是,“合肥热线”转载照片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这些法庭上,网友“非常的IN”的代理人陈军称,网友“非常的IN”拍摄的照片具有独创性,应当享有著作权,“合肥热线”未经同意就转载属于侵权行为。庭审现场,网友“非常的IN”将手机中存储的9张原始照片展示给法官,并现场演示查看载有图片的“合肥热线”网页。

  “合肥热线”代理人则说,“合肥热线”转载的是“合肥论坛”上网友“爆猛料”的帖子,并且没有证据证明照片是原告所拍,涉案照片不受法律保护。“合肥热线”注册有营业执照,具有提供信息服务的资质,有权对照片进行编辑发布。另外,熊某不是网站注册人,只是员工,无论是否侵权,都不应该由她来承担责任。

  对于网友“非常的IN”索赔的18000元钱,代理人陈军律师认为“价有所值”。“他人擅自转载,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因此侵权9张图片索赔9000元数目不算太高,”庭审后,陈律师告诉记者,著作权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作品是创造的成果,凝聚了自己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必须加大知识产权法的宣传力度,这样才能让著作权人创造出更多的智力成果。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实习生:张琴、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