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严查虚假报道违规记者站

发布时间:2019-08-10 05:33:15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严格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把好用人关
  ●不得向记者站或记者下达经营任务
  ●报刊记者站不得私自设立报刊网站或记者站网站
  ●继续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管理培训
  ●完善采编流程管理规范新闻采访活动杜绝虚假新闻
  近日,、农民日报社、中国妇女报社、安徽江淮晨报社、中国食品质量报社、中国经贸杂志社、环境与发展报社等7家报刊社记者站从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甚至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通报批评。同时就《甘肃日报》、《都市消费晨报》、《新疆日报》、《重庆时报》、《华西都市报》、、。
:中国经济时报社两记者站因多次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被注销;农民日报社3家记者站负责人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处理;中国妇女报社违反规定让记者站非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中国食品质量报社记者私自在地方建立网站并以新闻报道为由要挟企业被报社辞退;中国经贸杂志社驻新疆记者站违规被注销;,违规设立记者站被取缔等。中国经济时报社等7家报刊出版单位由于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了新闻记者的职业形象。
  《甘肃日报》关于将西安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的虚假报道,《都市消费晨报》、《新疆日报》关于“喀什房价翻倍”的虚假报道,《重庆时报》、《华西都市报》关于作家团“订住总统套房”的失实报道,《商务周刊》关于“国网帝国”的失实报道,这4起严重虚假失实报道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新闻当事人、社会公共利益,严重破坏了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
,希望各报刊出版单位引以为戒,针对记者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自身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记者队伍的管理,对照相关法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报刊出版单位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记者站人员须为报刊出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刊出版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记者站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采编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新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把好用人关;不得向记者站或记者下达经营任务,报刊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未经报刊出版单位同意,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不得私自设立报刊出版单位网站或者记者站网站,报刊社应严格规范和管理报刊网站地方频道。同时,,进一步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新闻采编流程管理,规范新闻采访活动,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新闻稿件审核把关工作,杜绝虚假新闻,避免失实报道。(记者曹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