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21-04-15 01:08:15


  近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同意授予青岛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青岛成为继成都后第二个获此称号的城市。
  2009年,青岛市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和2011年均列入政府重点督查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纲要》等10余项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近两年来,市财政用于版权相关工作的专款累计达9000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2010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到425亿元,增长1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成为青岛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推进作品登记和著作权合同登记备案等工作,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20%以上,在全省始终排名第一;2010年年底,全市市、区(市)两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共采购正版软件5万余套,采购资金达7660余万元,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市、区(市)两级机关办公计算操作系统和主要办公软件正版化,正版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谢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