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创业中心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发布时间:2019-08-16 01:54:15


自2008年包头市启动“包头市创新型试点企业”工作以来,创业中心积极发挥国家级科技创业平台优势和辖下留学、计算机软件服务、新创业大学生和稀土产业人才、企业聚集的优势,积极参与该项工作。到目前创业中心已拥有包头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3家,占到包头市的50%、高新区的80%,涌现出一批在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品牌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

采取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根本,创业中心提出实施东西部对接战略,与东部地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与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签署合作协议、积极引导东部地区的归国留学人员到包头创业发展。同时,通过举办中国·内蒙古人才、技术、产业东西部合作发展创新论坛和中国西部留学人员科技交流洽谈会等活动,共引进归国留学人员157名,其中培养国家“千人计划”人才3名,自治区“草原英才”入选人才3名;博士以上人才46名,硕士人才72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聚集带来了国外先进的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极大的丰富了区域创新资源,为区域创新创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自治区、包头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积极营造创新政策环境。创业中心对于创新型企业,比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财政扶持,即将高新区留成部分的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三年全部返还企业,用以支持企业研发和补充流动资金。在孵化场地上,60平米的办公场地根据创业群体的性质给予50-100%的房租减免。在争取各级政府资金支持上,给予优先申报。2010年度共申请了国家创新基金等各类政府无偿支持资金2300万元;帮助搭建各类融资平台,2010年度通过举办银企对接会、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各种渠道帮助创新型企业融资600万元。

三是积极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了保证吸引来的高新技术成果顺利转化,稀土高新区在滨河新区设立了净用地650亩的自治区大学园科技园区,以优惠的地价为其提供用地。同时,在园区内建设3万平米的中试厂房,提供科技成果时行中试和小规模产业化使用。目前,园区内进驻项目24个,总投资18.9亿元,拥有专利40多项,预计达产后可实现产值近30亿元。项目涉及稀土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太阳能利用、软件开发、精密制造、激光加工等新兴产业领域,其中国际领先项目6个,国内领先项目20个,包头市重点项目13个。

四是促进企业树立自主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业中心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为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并积极引导企业申请各项专利。创业中心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各项优惠政策相挂钩,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获得专利的企业在财政扶持资金、房租等方面能享受更多优惠,同时还能获得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的扶持。截止2010年底,入驻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10项,占到入驻企业数量的1/3。特别是软件企业去年有30个软件产品成功申请了软件著作权登记,5个软件产品申请了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达到62个,软件产品登记55个,专利21项,软件类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达到138项,通过国家“双软认定”的企业达到36家,占自治区软件企业的54%,占包头市软件企业的100%。

五是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创新型企业入驻审批上,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批准入驻,并提供公司注册相关的专人服务;为了保障项目顺利产业化,创业中心组建了专门的产业化服务机构,帮助其协调项目申报、规划及环保审批、用水、用电等各项事宜,提供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