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应用版权诉讼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9-08-19 15:19:15


,侵权者甚众,这类诉讼只能打个别老虎,却无法解决为数众多且正在蜂拥而至的蝗虫

  近日,因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新京报》的版面和内容,iPad上运行的“中文报刊”软件开发者被告上法庭,并面临60余万元的索赔。4月底,。这也是目前已知国内首起针对iPad应用的版权诉讼。

  “中文报刊”盗版

  2010年8月,新京报社授权代理《新京报》版权事务的派博在线发现Ipad平板电脑上运行的“中文报刊”软件上刊载《新京报》内容,且每日实时更新。经查,“中文报刊”软件系北京迈思奇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为此,派博公司提起诉讼,指称迈思奇未经派博在线或新京报社的许可即擅自使用《新京报》刊载之作品,严重侵犯了其享有之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取报酬权等著作权合法权益。

  据报道,截至4月中下旬,在苹果APP STORE上仍能找到可供免费下载的“中文报刊”软件,用户将该软件下载到iPad上,即可在线阅读超过60家国内报纸的全部版面和内容,而且在每一份报纸的每一个版面下都加载了独立的广告条。该软件在iPad新闻类免费应用软件中居畅销榜第11位。

  “很多报纸像《新京报》一样,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窃取了内容。软件提供者以非法取得的内容增加自身平台的下载量和浏览量,从而达到赢利的目的,严重侵犯了报纸媒体的知识产权,并对报纸的发行、广告等实际利益造成严重威胁。这种行为无异于剽窃和盗版。”新京报社相关负责人对外表示。

  在新媒体大发展的这段时间,关于报纸消失的论调一直是传媒界热议的话题,而传统媒体也在苦思应对之法,如加强和媒体类网站的合作、开设自己的网站平台、开发相应的电子书软件等,但在中国,版权问题一直都被选择性无视,传统媒体的原创稿件,只要出现在网络之上,立刻摇身一变成了别人的东西。而转载者,其实很多都是没有得到传统媒体授权的。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对此行为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等的将面临刑事追责,而根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都属于上述情况。

  传统媒体沦为弱势群体

,这个事件其实凸显出了传统媒体在面对互联网传播强大压力下,其原创内容被其他互联网应用提供商所抄袭,并沦为弱势群体。

  值得玩味的是,在媒体报道中,可以清晰到看到此类侵权的取证难度,因为iPad是可以上网的。因此,在庭审中,原告与被告均出示了公证书以证明各自观点。其中新京报一方提供的公证书时间为2011年1月,被告提供的公证书时间为2011年4月。在原告提供的公证书中,“中文报刊”的页面中的广告栏单纯用于发布广告。而在被告提供的公证书中,原来单纯用于发布广告的广告栏,变成既可以显示链接地址又可以加载广告的功能框。被告据此声称,“中文报刊”的服务器并未存储《新京报》内容,“中文报刊”只是提供了一个新京报网的链接。

  而这让案情显得更加扑朔迷你,毕竟《新京报》有自己的网络版,如果仅仅是集成链接,让用户去《新京报》自身网站免费阅读,就和原有的直接盗取文章不可同日而语,而这一修改,对于软件供应商来说,只是在后台花几十分钟修改数据库即可完成。取证难,将是未来传统媒体面对电子书侵权行为的又一道鸿沟。

  更为关键的是,这种侵权诉讼可能旷日持久,这将对传统媒体自身拓展电子书市场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电子阅读市场亟待规范

  随着手持阅读器如手机、电子书阅读器、PSP或NDSL等游戏机、iPad或E人E本等平板电脑的风行,电子书,特别是带有及时新闻更新的电子传媒,将大行其道,目前苹果应用软件商店中,《IT时代周刊》、《男人装》等杂志以及一系列报刊已经杀入其中,为用户提供试读和全文收费的阅读服务。

  同时,电子书营销的价值就在于它独特的读者群体。由于手持式阅读设备的使用者多为消费能力极强的白领阶层,期刊电子书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分众效应的网络传播模式,远比任何一个大众传播模式更加具有商业价值。就如同你在都市报或精英类期刊上发布一款豪华轿车的广告,费用或许相同,都市报可能有几十万的读者,而精英期刊可能不过就几万人看,但效果呢?几十万读者大多数偏重普罗大众,过于昂贵的广告信息对他们大而无用,传播效率和最终促成消费的比例都很低,而精英期刊针对的几万人,基本上都属于白领阶层,尽管数量少,但广告刺激性要强出许多。这就是受众多寡和传播效果强弱之间的微妙联系。而电子书显然属于后者,并几乎没有印刷和物流成本。其市场潜力和广告能量让传统媒体不可小窥。

  然而,逐渐兴旺起来的电子书市场更加进一步加深了传统媒体被盗版的恶性循环,不少电子书应用制作者,根本无视传统媒体的存在,直接将他们发布在电子版本进行COPY和修改,留下原创的新闻,去掉原有的广告,换上自己的广告。结果呢,原本传统媒体已经开始发力的电子书市场,意图通过电子书来打破发行僵局,形成数字发行和纸质发行并轨,从而跟上互联网的步伐,却因为其他侵权者的行为,通过在一个电子书软件中集纳并侵权多种传统媒体,实现对原有版权的媒体资源的强势占有。且因为其相对单一媒体电子书内容上更加“丰富”,反而压制住了传统媒体的脚步。如前面提到的中文报刊软件“囊括”的报纸中,《羊城晚报》等媒体已明确表示从未授权该公司使用自己的版面和内容。《羊城晚报》技术中心负责人表示,该软件擅自转载使用的行为明显侵权,并且打开软件后能看到附带广告,说明该公司以他人拥有版权的内容为自己牟利。

  而看似强势的传统媒体,面对这类侵权行为能够做什么?借助自己的传播能量去鼓与呼,又会被人目之以媒体的力量“劫持”法律,陷入能医不自医的尴尬境地。通过法律手段,取证困难,,侵权者甚众,让这类诉讼只能打个别老虎,却无法解决为数众多且正在蜂拥而至的蝗虫,这也是其杯具的一面。

  希望这场诉讼能够起到敲山震虎的遏制效果,给传统媒体留下喘气的机会,也让他们搭上互联网传播的末班车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