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报本报讯(记者刘 仁北京报道)近日,记者从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数字版权管理(DRM)术语标准《信息技术-数字版权管理-术语》已形成草案,并开始征求意见。一旦制定为国家标准,它将成为我国制定数字版权管理及其他各类标准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得到初步建设,颁布并实施了面向消费电子设备数字接口内容保护系统规范的两项行业标准。不过,虽然国内多个技术研究组织开展了数字版权管理标准的研究工作,但术语尚不统一。  为解决我国企业在数字版权管理中因术语不统一导致评价方法各异、评价指标可比性不够等问题,《信息技术-数字版权管理-术语》国家标准项目工作组形成了上述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多条术语并给出了明确定义。 标准起草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术语的确定和定义充分借鉴和采纳了我国数字版权管理行业中约定俗成的提法,充分考虑了数字版权管理术语在工业行业特别是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版权管理领域中的通用性。 业内人士认为,该术语标准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现有数字版权管理标准体系,对人们认识数字版权管理产业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