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每年投入1000万元扶持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04 20:49:15


  本报讯 (记者诸葛瑞金)从今年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将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这是迄今为止,新疆给予各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事业力度最大的支持,是推动新疆文化大繁荣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施生田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说,此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一方面可以进一步继承和弘扬新疆各民族优秀文化,扶持鼓励新疆本土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原创作品;另一方面将民汉优秀文学作品进行互译,将全国、全疆优秀汉语作品及时介绍给新疆各少数民族读者,可以进一步丰富和满足新疆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据介绍,2011年“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目前已启动实施。新疆作家协会已初选出92部书稿,主要是各族作家和翻译工作者新创作或翻译的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文学评论集、儿童文学等。所有入选作品都将通过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的评审,并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布,最终确定进入出版流程的作品书目。首批“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作品将于2011年年底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