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酮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出炉

发布时间:2019-08-21 23:22:15


,认定原产于日本、我国台湾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存在倾销,国内相关产业遭受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初裁决定,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甲乙酮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9.6%~66.45%)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006年10月8日,中国石油抚顺分公司、中国石油哈尔滨分公司、天利高新、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进行反倾销调查,甲乙酮反倾销案于2006年11月22日立案。

  据了解,近年来受倾销影响,国内甲乙酮价格波动较大,高至16000元/吨,低仅7000多元/吨。

  据统计,目前甲乙酮的市场价格在8000~9000元/吨,按9.6%的最低倾销幅度计算,对价格的影响约为500元~600元/吨。按照初裁结果,甲乙酮进口商将按倾销幅度向海关提供保证金,待最后结果出来后多退少补。

  甲乙酮是一种有机溶剂,用于炼油、涂料、电子元件清洗等行业,在中国,甲乙酮主要用作高档溶剂型涂料。

  此次反倾销初裁确定,如果甲乙酮价格回暖,毛利恢复到合理水平,相关企业有可能扩大产能,或者新的公司加入甲乙酮产业。

  但由于目前全球及中国甲乙酮供大于求,甲乙酮装置产量很难大幅提升。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有甲乙酮生产企业13 家,生产能力为26.7万吨,产量为20万吨,平均开工率75%,整体上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

  此外,如果国内甲乙酮类产品价格上升,厂商有可能会回到使用丙酮的路上,但这个量非常小,目前从事丙酮生产的,除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之外,还有星新材料。

时间:2007-9-5
作者:钟 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