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出版2003-2004年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4 13:28:15


  关于遴选、出版2003-2004年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1 生效日期: 2003-08-01 发布部门:

  发布文号: 教研办[2003]8号

  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充实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条件和手段,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基准平台,促进全国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即2003-2004年度'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遴选、审定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列88个一级学科下,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推荐的、目前正在使用的硕士研究生教材进行遴选和审定,将其中适用面广、教学效果显著、质量上乘的教材,作为'研究生教学用书',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使用。

  二、在上述88个一级学科下申报参选的教材,必须是该一级学科内培养方案中确定的通用性较强、一般能够跨二级学科开设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材。为体现教材的权威性,一般应由该一级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的学者主持编写。

  三、'研究生教学用书'的遴选、出版、。。

  四、各有关单位申报的研究生教学用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国家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2.,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3. 依据不同学科、类型和规格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需要,遵循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4. 注意吸收国外同类教材的优秀成果,跟踪世界最新科学研究方向,反映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较为先进;

  5. 从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理论严谨、结构合理、体例统一、文字精炼,具有比较广泛的适用性。教材的主干内容一般应包括:本学科的基本原理、最新发展情况、有待解决的前沿性问题及思路、参考文献目录等;

  6. 已正式出版或新近编写完成,尚未安排出版。已经本单位试用一定时期,教学效果显著。

  五、申报工作由教学用书主编者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对拟申报的教学用书,申报单位应提交申请报告,说明教学用书编写的原则、特点和使用范围;教学用书主编者应填写'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表(附件1),并对涉及教学用书专有出版权的转让做出声明(附件2)。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研大厦A201,邮政编码:100084,联系人:郑晓梅,联系电话:010-62773577,传真号码:010-62782214)。

  1. 申请报告(一式二份)

  2. '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表(一式七份);

  3. 教材或讲义(一式七份);

  4. 著作权转让意向声明(一式二份);

  5. '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二份);

  6. '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数据库磁盘(一式二份,数据库结构及报盘说明见附件4)。

  六、经有关专家、学者审定,,。入选并可转让专有出版权的教学用书,由'研究生教学用书建设专项经费'酌情资助,教材主编者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签定出版合同出版;入选但专有出版权不能转让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教材,可由原出版社出版。所有入选教材须统一冠以''字样出版。涉及教学用书版式、用纸等技术标准按高等教育出版社制定的统一标准执行(联系人:郑轩辕,联系电话:010-58581838)。

  七、有关评审费收取办法,。

  八、 此文件及其附件登载在 www.moe.edu.cn 网站中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页上,可下载使用。

  附件:1. '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表(略)

  2. 著作权转让意向声明(略)

  3. '研究生教学用书'申报汇总表(略)

  4. '研究生教学用书'报盘说明(略)

  二ОО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