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在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分析

发布时间:2019-08-08 00:51:15


  苹果公司(全称苹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6年,原称苹果电脑(Apple Computer),在2007年1月9日改为现名,其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苹果公司专门从事开发、制造、销售个人电脑、服务器、外围设备、计算机软件、联机服务及个人数字式辅助设备,在全球几十个国家建立了分公司或代表机构,目前在全球电脑市场的占有率为3.8%。1993年苹果公司北京办事处成立,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计算机企业之一苹果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各种行业领域的研发均存在不同的侧重点,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的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对于苹果公司而言,其研发产品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科技的创新,其对产品设计的创新也尤为重视。从Mac到iPad,苹果公司的一系列电子科技产品总是不断地给消费者带来惊喜和新的体验。本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公开的专利申请文献为依据,主要分析苹果公司在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总体情况,并进一步结合相关专利对其近年来的设计状况作出分析,仅代表作者观点。

  在华专利申请总体情况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比重最大

  截至2009年4月10日,苹果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61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为307件,占申请总量的50.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51件,占申请总量的8.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53件,占申请总量的41.4%。(见图1)

  从图1中3种类型的专利申请分布情况可看出,苹果公司着力开发其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技术含量最高的发明专利在其专利申请中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产品的外观设计也是其创新的重点之一,在3种专利申请量当中,苹果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比例排列第二。相比较而言,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量在其总申请量中比例稍低,但就总体而言,苹果公司在技术开发和设计创新方面的专利申请分布较为均衡。

  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维持比例最大

  截至目前,苹果公司在中国的专利权维持情况如下:发明专利32件、实用新型专利49件、外观设计专利249件。已失效的专利情况为:发明专利3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暂无失效专利。如图2所示,在3种专利中,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维持比例最大,其次为实用新型,而发明的专利权维持比例最小;就失效量而言,发明专利的失效比例最大,但均为届满失效,其次是外观设计, 1件放弃权利失效、1件无效宣告失效。需要说明的是,就发明专利申请而言,一般情况下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予以公布,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再进行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因而授权周期较长。根据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特点,结合图2所示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其权利维持对比情况来看,苹果公司近几年的发明专利申请量相比过去有大量增长,从而使其目前的专利申请量和权利维持量的比例差距较大。

  专利申请与业务发展息息相关

  如图3所示,1994年以前,苹果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极为稀少,甚至在1989年至1993年期间,其专利申请量为零;在1994年至2001年期间,其专利申请量有些许上升,但数量仍然相当稀少;自2002年起,苹果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开始呈现出较为稳定的整体上升趋势,尤其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增长幅度最大。

  结合苹果公司的发展历史,从上述专利申请量的变化可以看出,在苹果公司未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以前,即1993年以前,其在中国仅申请了4件发明专利和1件外观设计专利。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一段时期,苹果公司在各种产品的开发方面均未获得突破,一度陷入低迷状态,而在这期间其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情况也一直处于低谷。进入21世纪,苹果公司进行了战略转型,除个人计算机之外,其研发的音乐播放器打开了新的市场,此后几乎每年都向市场推出新产品。2001年,苹果公司推出了第一代iPod音乐播放器, 2003年推出最早的64位元个人电脑Apple PowerMac G5,2007年推出iPhone多媒体通讯设备……直至今年推出了iPad平板电脑。与其发展轨迹相一致的是,这期间苹果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也一直保持着整体上升趋势。可见,苹果公司的专利申请情况与其公司的发展情况息息相关。

  正如图3所示,苹果公司的每一项技术研发基本上均同时伴随着三种专利申请。以2002年至2009年的专利申请量为例,如下表所示,在同一年度,苹果公司申请的技术性专利和设计性专利同时并存。可见,苹果公司不仅重视科技的创新,对设计的创新也同样重视。

  在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分析

  从2004年起媒体播放器类产品专利申请量持续增加


  如图4所示,苹果公司主要从2001年开始在中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且整体呈上升趋势,这与苹果公司在中国进行专利申请的总体情况一致。

  根据表2中的具体数据可见,2002年苹果公司虽然已向市场推出音乐播放器iPod的第一代,但其在中国进行专利申请的重点仍集中在计算机领域。随着音乐播放器市场的日益发展,苹果公司于2004年开始在中国申请媒体播放器的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对相关产品的保护壳体也进行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由此可见,自2004年起,苹果公司开始注重其媒体播放器类产品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且每年均对类似的电子装置及其配件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如多媒体播放器、多媒体通讯设备以及相配套的耳机、连接件、保护套等等,甚至对上述电子装置的包装盒也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

  “第14类”专利最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专利信息,以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类别来划分,苹果公司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所涉及的产品类别主要有03类、09类、13类和14类等等,其中,03类是指“其他类未列入的旅行用品、箱子、阳伞和个人用品”,09类是指“用于商品运输或装卸的包装和容器”,13类是指“发电、配电和输电的设备”,14类是指“录音、通讯或信息再现设备”。在上述类别中,14类所占的比例最大,苹果公司主力推出的播放器、通讯设备、电脑等均属于此类,其次是03类,在该类别中,苹果公司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涉及上述电子装置的保护套。(如图5所示)

  对于苹果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涉及的具体产品可见图6。从该图所示内容可见,苹果公司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围绕一件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所作出的设计,包括产品主体、产品的配件(如耳机、充电装置、连接配件及保护套等)以及产品的包装盒,产品主体申请外观设计的数量最多。

  由以上的图表及分析可见,苹果公司在进行产品外观设计的创新时,不仅对产品的主体进行创新设计,对于其周边的配套产品,苹果公司也会根据产品主体的设计情况以及市场需求进行创新设计。

  在华外观设计专利的特点

  在同一个行业领域,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设计风格,例如以信息技术行业中笔记本电脑的外观设计为例,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的笔记本电脑外观一直沿用传统的黑色基调及其红蓝绿的三色徽标,其设计显得严谨保守、商务感十足,而相比较而言,索尼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更为时尚。对于苹果公司而言,其推出的产品同样具有自己的设计风格。以下笔者将以苹果公司在中国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为依据,分析苹果公司历年产品的外观设计特点。

  电脑类

  如图7和图8所示,苹果公司的电脑外观设计摒弃了传统电脑主机与显示器分离的特点,将主机与显示器融为一体。如图7所示,2002年的外观设计采用柔性连接件连接主机与显示器,方便了使用者放置和使用电脑,而2008年的设计(图8)则更简洁、轻便。可见,苹果公司的电脑设计一直延续自己传统的风格,并结合市场的需求不断改进。

  多媒体通讯设备

  图9及图10是苹果公司分别于2007年、2008年在中国申请的手机外观设计。从这几款手机的外观设计可见,苹果公司的设计风格与市场中类似产品明显不同:平滑的表面、圆形的折角、隐藏按钮、背面设计简洁。上述设计特征使得苹果公司的手机产品更加时尚、简洁和休闲,再加上其强大的多媒体功能,充分凸显了科技和艺术的融合。

  结语

  无论是在个人电脑市场还是在音乐播放器等个人消费领域,苹果公司每走一步,都会受到众多消费者追捧。当一个品牌取得了大众的认可和关注后,设计就显得更加重要。苹果公司前期完成了对品牌的定位,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自身的品牌网络,通过科技与设计的完美融合,构建了适应自身品牌发展的设计方式。这种方式紧扣时代前沿,以成熟的设计思想赢得消费者的喜爱和信赖,使公司获得了较强的竞争力,成为电子品牌设计的范例。

  从以上分析中可见,为了避免知识产权受到侵犯,苹果公司对旗下各产品都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不但包括已上市的产品,而且尽可能将相关外围产品也申请专利保护,建立了较为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报 雷婧 尹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