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件哪些内容构成

发布时间:2019-08-13 19:28:15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每个部分的作用虽然不同,但相互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文件包括图片或者照片。

  一、权利要求书

  专利制度一方面要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另一方面还要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公众能够合法利用现有的技术成果,保护公众的利益。在实现专利制度的这两方面作用的过程中,权利要求书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权利要求书是用来限定专利权人要求的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同时,判断专利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是根据权利要求书来进行的。权利要求书还用于告知公众专利保护范围的大小、衡量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对专利的侵权、确定专利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的内容。此外,对专利申请的审查、确定专利是否有效也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书进行的。

  权利要求书由一项或者多项完整的、能够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构成。这种技术方案可以是产品的结构,也可以是方法的步骤。只有在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技术方案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所谓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指的是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技术方案应当记载在说明书中,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此外,仅在说明书中记载但在权利要求书中没有限定的技术方案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因此,如果专利权人希望保护某一项技术方案,就必须将其记载在说明书中,同时还要将其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和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虽然,这种无形财产的内容体现在权利要求书中,以一种产品或者一种方法的形式出现,但专利法保护的是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技术方案,一种发明构思,并不是具体的产品或者方法。这就是专利权的"无形"之所在。因此,权利要求书不像一般的法律文件,如房地产合同,能够清楚地划界财产的数量等内容。权利要求书限定的保护范围只有在解释之后才能确定。解释的依据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的贡献、现有技术的状况。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公开的程度、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查历史等等。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专利诉讼中,被告提出了专利审查中未曾发现的现有技术文件,这些现有技术文件有可能成为解释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的重要依据,使得解释后的专利保护范围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处于一种动态变化的过程之中。

  因此,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便成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关键一步。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二、说明书和附图

  专利权人有利用国家授予的专利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其相应的义务便是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以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说明书和附图便起着这种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作用。

  说明书以及附图用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书中要求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是对技术方案的一种概括,而说明书和附图则是对该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说明书以文字的方式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说明,附图则以图示的方式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说明,两者的结合使得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更容易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内容,使其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成为可能,以满足专利法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充分公开的要求。

  说明书一般包括如下几个部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关的现有技术的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对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最佳方式的详细描述以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工业上的应用。

  三、说明书摘要

  说明书摘要起着提供技术信息、方便公众检索专利文件、获得专利内容的作用。说明书摘要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用途等。

  四、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五、关于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用于证明某人拥有一项专利,其上记载有专利号、专利权人名称(姓名)、发明名称、颁证日等信息。专利证书没有记载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不能作为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不能用于判断他人是否对该专利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