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特点和法规

发布时间:2019-08-22 11:26:15


特点和法规" width="410" border="0" src="http://img.lawtimeimg.com/info/2014/0226/201205081393410577.jpg" />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中的一种。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下面编辑就问你详细解读外观设计概念、特点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条款等常识。

  一、什么是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上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都可以涉及产品的形状,但不同的是,实用新型是一种技术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的技术效果和功能的角度出发的;而外观设计是一种设计方案,它所涉及的形状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的。

  [点击阅读全文]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特点

  从上述定义出发,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是二者的结合。一般而言,它具有下述特点:(l )只有与产品相结合的外观设计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其载体应当是产品。不能重复生产的手工艺品、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

  构成外观设计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要素或要素的结合,其中包括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产品的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除非产品色彩变化的本身已形成一种图案。可以构成外观设计的组合有: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图案;产品的形状和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产品的图案和色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

  [点击阅读全文]

  三、我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律条款

  中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点击阅读全文]

专利法频道为您整理外观设计专利相关知识,外观设计专利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