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公安局对提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

发布时间:2021-01-09 10:35:15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日前,,决定对提供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线索和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举报的重点是制售假酒、假饮料、假烟、病死猪肉、地沟油等伪劣食品;制售假药,包括制售劣质药品,冒牌药品等;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农用商品;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或销售上述商品等6类犯罪行为。

  通告公布了4种举报方式:侦查支队或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来人举报;拨打110或公布的市、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指定举报电话进行电话举报;;。公安机关提倡实名举报,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通告公布了奖励办法,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案件的,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破获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人2000-10000元的奖励,破获特别重大案件的,给予重奖。公安机关在破获案件后的15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的30日内领取奖金。领取方式可采取举报人直接领取,银行转账或凭有效证件委托他人到公安机关领取。

  通告最后号召广大群众要认识到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要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切身利益出发,积极提供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