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关于外国人知识产权保护的须知

发布时间:2019-08-29 14:17:15


  尼泊尔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以及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的成员。

  根据《专利、设计和商标法1965》,企业可在工业局注册商标。企业应按附件Appendix-13填写申请,并和两名证人在上签名。申请应该包括下列文件:
  (1)行业登记证明和企业成立证明
  (2)文字、标志或二者同时采用的商标样子4份复印件
  (3)商标代表的产品或服务的名字
  (4)商标创意声明
  (5)如果是外国商标在尼注册,须附带本国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委托书和4份商标说明书。
  外国人的申请费、注册费、更新费以及国内商标、专利和设计的有效期请见附件Appendix-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