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南市区检察院“亮剑”行动成果显著

发布时间:2020-10-31 18:05:15


  11月8日电全国范围内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行动已经进入收尾阶段,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在此次亮剑行动中成绩显著。

  南市区院在此次“亮剑”行动中,审查起诉了销售假冒伪劣的注册商标罪的窦某,查获此人用于销售的知名食品品牌“槐茂”商标食品袋多达7万余个,日前此案正在庭审阶段;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了一起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地沟油案件),展开侦查监督工作,据了解此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系谋粮油门市部负责人,他从山东运进地沟油用于销售,涉案金额多达十几万之巨。

  通过“亮剑”行动,极大地打击了犯罪分子制假售假的嚣张气焰,规范了辖区内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和识假防骗能力;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讯员魏永亮、